• Hi,欢迎来到中国电热行业网!|
  • |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热百科 » 行业知识 » 正文
真空热处理小常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0  来源:企业网站  浏览次数:2441

       1.真空炉处理钛合金时,不宜用氮气作为冷却气体,因为钛和氮在高温下反应,形成金黄色的氮化钛。

   2.真空炉活动连接部分全部采用O型橡胶圈密封连接,此部分均通水冷却。

  3.工件在真空状态下淬火,应使用真空淬火油,此油具有较低的饱和蒸气压。

  4.真空炉的保养应在真空或充纯氮状态下,避免平时不用时吸气,吸潮。

  5.国内真空炉的压升率应不大于1.33Pa/h,国外某些企业的标准为0.67Pa/h

  6.真空加热以辐射为主,工件在炉内应该保持间距。

  7.升温过程中,工件及炉内材料会放气,使真空度下降。

  8.真空回火、真空退火、真空固溶处理及真空时效的加热温度一般与常规处理时加热温度相同。

  9.真空回火炉应该具有快冷装置。冷却水的压力应该大于0.2Mpa,流量应可调。

  10.冷却气体:钢一般采用百分之99.995纯度的氮气,高温合金采用百分之99.999的氮气或氩气,钛合金采用百分之99.995的氩气。

  11.升温:放入工件后,一般先预抽至6.67Pa时方可升温加热

20140124221356_18665
 
0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电热行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电热行业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电热行业网(www.zgdrhyw.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中国电热行业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该作品使用时,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应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本网刊登的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4.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内容、版权、肖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及问题,并非本网故意为之,请立即通知本网,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联系电话:18855608198 QQ:188665198
6.如果您有电热行业方面的文章,欢迎给我们投稿。可将稿件用word文档方式直接发至邮箱(hwd5198@sina.com)主题注明“投稿”也可直接联系投稿。

0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关闭×关闭×关闭
×关闭×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