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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暂缓 明年的跨境电商将迎来春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曹建华  浏览次数:91
 

    2016年,对跨境电商领域从业者来说,注定是跌宕起伏、不平凡的一年。从突如其来的“严苛”新政到新政暂缓,让很多跨境电商企业经历了过山车式的体验。

  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以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增速超过30%,市场采购贸易增幅超过70%,带动了大量中小微企业出口,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为稳定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超过20万家。

  监管政策一波三折

  为规范行业发展,今年4月8日,财政部、发改委等11个部门制定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正式实施。“四八新政”对进口业务的冲击明显,多地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实施前下降超过50%。

  4月15日,海关总署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4月8日前发运的商品按原有通关程序进口。5月24日,国家海关总署核发《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针对4月8日推出的跨境电商新政做出适当调整。此次监管方案规定新的监管要求过渡期为1年,截止到2017年5月11日,企业暂时获得喘息的机会。

  11月15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这对企业来说“彻底松了一口气”。

  在谈到跨境电商新政顺延时,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葛志荣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要利用好这个过渡期,找到既符合实际,又能够满足规定要求的一套办法并加以完善。“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业态的发展,国家支持先发展起来,发展到一定阶段了,就需要边发展边规范。只有保持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健康发展,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葛志荣对记者说,如何找到一个能够让企业加强自律、监管部门监管有效,同时保证跨境电商的产品质量安全的方法,就是过渡期内监管部门要做的,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规律,不能用老的办法。

  业界聚焦通关单

  除将行邮税改为综合税外,“四八新政”还对进口货物实施一般贸易监管模式,要求其在通关环节中增加报送通关单,但通关单需要产品在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具。不少企业指出,此备案手续少则数月,多则一年以上。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遭到市场强烈反弹原因的关键。

  通关单到底该不该设?如果设,包含的要素应该有哪些?这也成为新政过渡期内业界关注的焦点。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徐平指出,设通关单的目的是保护人民利益,保证质量安全。如果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设置通关单,企业可能半年都领不到,甚至个人在法律层面上都不具备领取通关单的条件。

  徐平认为,如果通关单以许可证前置审批,是走不通的,但如果设置通关单的条件是把保险一项放进去,即由保险代替所有许可证准入制,便意味着承担所有的风险和责任。有保险的让你进,没有保险的不行,这应当是通关单设置的唯一条件。

  对此,宝洁公司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几个看法:一是借助新兴的监管模式改革是否能对传统的模式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现在注册一个特殊化妆品至少要11个月的时间,还不包括检测报告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前置审批依然存在于跨境电商中,有待探讨。另外,关于各部门联动问题,希望设置前置审批最多的国家部委在制定最终的方案政策时,各部委之间的联系互动能够加强,希望达到一个统一的门槛。

  经过一年内功的修炼,明年中国的跨境电商将迎来一个平静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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