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欢迎来到中国电热行业网!|
  • |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媒体 » 新闻资讯 » 正文
双11临近发改委告诫18家电商不得虚标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沙雪良  浏览次数:133
 

 
   “双11”临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东城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今天下午在东城区联合召开“双11”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京东、国美、当当、美团、亚马逊等18家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促进价格行为更加规范。

  近几年,为了规范网络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定期通过政策培训、提醒告诫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加强行业价格自律,首都市场价格环境逐步优化。下一步,本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依法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0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电热行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电热行业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电热行业网(www.zgdrhyw.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中国电热行业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该作品使用时,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应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本网刊登的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4.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内容、版权、肖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及问题,并非本网故意为之,请立即通知本网,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联系电话:18855608198 QQ:188665198
6.如果您有电热行业方面的文章,欢迎给我们投稿。可将稿件用word文档方式直接发至邮箱(hwd5198@sina.com)主题注明“投稿”也可直接联系投稿。

0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关闭×关闭×关闭
×关闭×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