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不能忍受现公司的哪些“毛病”?(单选)
○ 公司画“大饼”
○ 发现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
○ 公司氛围不合
○ 说好的工资少了50%以上
○ 公司天天喊口号
○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
○ 其他
跳槽之后难免要拿“现任”公司与“前任”做个对比,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日前,前程无忧(www.51job.com)论坛就“你最不能忍受现公司的哪些‘毛病’”这一问题展开讨论。调查发现:公司画“大饼”、发现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公司氛围不合、说好的工资少了50%以上、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天天喊口号,这些“毛病”被网友吐槽频率最多。网友们表示对于以上种种现象,是可忍,孰不可忍!
公司画“大饼”,不能忍!
网友“hps07”吐槽:上一次离职就遭遇到老板连番的“大饼”轰炸——升职或者转岗、提高薪酬、发展前景无限好,信誓旦旦地告诉你很难找到这么好的机会。但吃一堑长一智,看透了老板的做事方式。“大饼”只是“大饼”,看上去好像很有诚意留你,事实上他们还没认真地想过怎么用你这个人。
无忧点拨:公司前景、薪资福利、涨薪空间……在这一张张让人血脉贲张的“大饼”面前,求职者往往会禁不住诱惑。那么,碰到给你画“大饼”的公司,要不要跳槽?你需要分析的是这块“饼”是真是假。若经不住推敲分析,再大的“饼”都不能“吃”!若不与你职业发展相匹配,再“香”也不能“吃”!
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不能忍!
网友“郗以诺”吐槽:公司里连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职员都没有,基本节奏是两三个月就有人辞职。一个员工“出走”可能是个人选择,但是同一部门一下子离职多名员工或者部门里员工的在职时间都没有超过一年,那公司就有些问题了!
无忧点拨:发现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你需要考虑:这是公司管理的问题还是员工的个人选择?如果是因为前者,那么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不利于你的职业发展,这个因素会不会断送你的前途?如果是后者,跳槽是普遍的职场现象,是否跳槽取决于你对目前薪资、发展的考量而非别人跳不跳槽。
公司氛围不合,不能忍!
网友“科×科”吐槽:那些同事平时讲讲方言也就算了,居然开会也用方言,考虑过我们这些异地求职者的感受吗?公司还明文规定要求穿西装上班,说是企业文化,可我又不是对外“窗口岗位”,打扮得“西装革履”给谁看……即便薪资、岗位都合适,但是如果遇到氛围、气场不合的公司没必要强忍啊。
无忧点拨:扪心自问,一天上班8小时,但时时刻刻都觉得在煎熬,即便月薪过万,你能熬多久?与公司气场相合才能高效工作,事半功倍。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公司重视建设公司氛围、企业文化等这类企业软环境的原因。
说好的工资少了50%以上,不能忍!
网友“小兔子”吐槽:谈薪时,什么都说“好,可以,没问题……”;到了实际签约时,薪资不仅打折,打的还是五折!我上班不就为了挣钱养活自己嘛,要不还图啥?
无忧点拨:工作难找,收到满意的offer已属不易,但切忌不要因此冲昏了头脑。签合同时,请务必仔细检查薪资数额与面试所谈的薪水是否一致。倘若,企业的确存在隐瞒、降低实际薪资的情况,你也无需再次争取。企业采用这种类似“坑蒙拐骗”的招聘手段,说明其诚信度不足,今后难免还会给你画“大饼”。此外,这种行为也存在违反劳动法的嫌疑。你可以调查取证,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不能忍! 灌
网友“龙龙”吐槽:劳动合同都不签,即便公司是法盲,但我不傻呀!基本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这种公司越早走人越好!
无忧点拨:《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不管企业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还是想逃避责任而不签劳动合同,求职者的维权意识万不可缺失。遇到这类情况,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公司大大喊口号、灌鸡汤、不能忍!
网友“昕昕”吐槽:本以为天天喊口号、灌鸡汤的公司只会出现在影视剧里,万万没想到现实中真的存在!老板天天像打了“鸡血”似的,要求员工喊口号、洒热血,居然还美其名曰“企业文化”?
无忧点拨:很多老板喜欢给员工灌输心灵鸡汤,希望员工忠诚、卖力、团结。虽然说存在即有合理性,但如果个人不喜欢这种企业文化,再忍下去的确是浪费时间。
TIPS:试用期跳槽注意事项
一般刚入职新公司,处于试用期,很多人会有以上案例中提到的“是该跳槽还是忍耐的”纠结。前程无忧论坛投票调查显示,54%的网友表示曾经在试用期跳过槽,还有12%的网友正在纠结试用期内要不要跳槽。可见在试用期内有跳槽打算的职场人不在少数。然而试用期跳槽会引发一系列职场问题,大家还需谨慎行事。
问题1:频繁跳槽
在求职过程中,过多、过频繁的跳槽相对于之后的求职是有一定弊端的。一方面,每段有限的工作经历,会让HR怀疑你是否具备真正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频繁跳槽的理由若不能让HR接受,面试时淘汰率更高。如果遇到HR针对频繁跳槽的质疑,你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回答。
1.诚实地承认过去的经历,即使你在简历上跳过一些公司,背景调查也会让你无所遁行;
2.表决心。表示你已经了解频繁跳槽的害处,并为此付出了代价,所以你不会再继续下去;
3.说明频繁跳槽的经历给自己带来的其他收获,比如获得了多种工作经验;确定了职业目标,应聘的职位正与职业目标相符合。
问题2:试用期离职最容易被忽视的钱
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
需要提醒的是:试用期工资、培训费……如果是自己该得到的,一定要力争。试用期的薪资可以低于转正后的薪资,但最低不得低于转正后薪资的80%。企业如若因试用期离职而少发、拒发工资,这显然违反了劳动法。其次,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试用期离职的规定,比如培训费,有些公司虽然没有正规培训,但是也会出现培训费,所以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