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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电热行业网  浏览次数:574
 
    电热行业网快讯 据人社部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的问题,2月21日,人社部回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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